2015年12月1日 星期二

「消除嬰兒照顧者乘搭巴士的障礙 - 促請有關當局檢討嬰兒照顧者登車安排」聯署

各位廣大的香港市民:

近日,有婦女因為「不摺起嬰兒車登上巴士被拒,並以嬰兒車阻擋城巴開車」一事,引來市民關注,在網上亦引起很大的迴響。事件正好令香港社會反思現時公共巴士是否便利不同需要的人士使用,真正做到對「照顧者友善」。

事實上,很多獨自帶嬰兒外出的照顧者,都被巴士車長要求登車前先摺起嬰兒車;然而,許多照顧者帶同嬰兒外出時已需要攜帶大量嬰兒物品及個人物品,實難以抱起嬰兒同時摺起嬰兒車。現時針對嬰兒照顧者攜帶嬰兒車的登車要求,根本忽略了嬰兒照顧者的需要,巴士公司在執行有關要求時甚至有觸犯《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之嫌。

我們認為嬰兒照顧者經已飽受各種不友善公共設施之影響,有的甚至因而減少外出,造成身心壓力。巴士作為香港其中一種最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理應照顧不同人士需要,方便廣大市民使用。因此,我們發起「消除嬰兒照顧者乘搭巴士的障礙」聯署,邀請香港市民參與,也請廣傳予您的朋友和親人。讓我們一同努力消除嬰兒照顧者的障礙!

發起團體(按筆劃順序):
天水圍社區發展網絡、同根社、社工復興運動、姐姐仔會、香港女社工協會、香港公民、香港婦女中心協會、香港婦女勞工協會、新婦女協進會、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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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全文如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cunqEdOOYgVgmseAdpb8L3KQEu5BHXVV4Kk0fYjtexk/viewform

香港為《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立法,目的是要確保身處不同家庭崗位人士,都可以擁有平等的機會。巴士車長若要求嬰兒照顧者在登上巴士前,要先摺起嬰兒車,令嬰兒照顧者而未能使用巴士服務,可能已觸犯了《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事實上,《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對乘客登上巴士前須先摺起嬰兒車,並沒有明確要求;香港四間主要巴士公司(九巴、新巴、城巴及龍運)的《乘客須知》針對上車前摺起嬰兒車的要求亦不一樣,這顯示「要求嬰兒照顧者先摺起嬰兒車方能上車」此規限並非必要。再者,嬰兒照顧者外出時,往往需要帶備大量嬰兒物品及個人物品,雙手根本難以同時抱起嬰兒,並摺起嬰兒車。有關規例實是忽略了嬰兒照顧者家庭崗位的需要,間接令嬰兒照顧者不能乘搭巴士,對嬰兒照顧者並不公平!

因此,我們要求運輸署及巴士公司:

1. 與本聯署發起團體會面,聆聽各嬰兒照顧者的意見,了解嬰兒照顧者乘坐巴士遇到的困難;
2. 立即檢討巴士公司針對攜帶嬰兒車的登車指引;
3. 運輸署及巴士公司採取一切措施,包括員工培訓,以確保嬰兒照顧者可在不摺嬰兒車的情況下可無障礙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