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公開聯署]不容性暴力威嚇 強烈譴責警察知法犯法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就警員以「強姦」威脅之譴責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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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全文
不容性暴力威嚇 強烈譴責警察知法犯法

據《蘋果日報》報導,有留守金鐘市民指在12月1日上午警員驅散佔領金鐘示威者期間,有三名便衣警察在未有穿上警察背心,也未有佩戴委任證的情況下出言辱罵示威者,甚至對其中一名女示威者狂言「再嘈捉你返差館強姦」,及後更撲向該名女示威者,做法令人髮指。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任何人威脅其他人,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並「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就已觸犯了刑事罪行的恐嚇。

警察作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公然漠視法紀,更以「強姦」這嚴重的犯罪行為要脅恐嚇示威者,企圖藉此令女性懼怕上街參與公民運動。此舉不但反映出涉及的警務人員對女性的不尊重,以性暴力威嚇侵犯女性參與公民運動的權利,更揭露了他們為求驅散示威人士,即使身為執法人員公然違法亦在所不計。此等行為絕不能為香港社會容許!我們對此予以最強烈譴責!

警員以性暴力威嚇示威者,早有前科。早前有雨傘運動示威者投訴被警察攻擊性器官,被用力緊握睪丸。警察在執法時濫用私刑,濫用暴力,將警民關係推向更為緊張和對立的局面,實在令人不齒。

我們要求警方立即以公正嚴謹之態度徹查事件,如涉及警員濫權或涉及刑事恐嚇,應立即停止就涉事警員之職務及就其粗暴行為作公開交代。同時,我們亦要求政府立即回應市民對真普選的訴求,勿再以警察驅趕示威者作為解決政治問題的方法。

我們亦呼籲事件中的女事主及其他目擊人士挺身而出,聯絡「雨傘運動性暴力熱線」54090035(24小時),讓支援團體能收集能更多有關事件的證據,以準備下一步的行動。

聯署 (名單仍在更新) ︰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
香港職工會聯盟婦女事務委員會
新婦女協進會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