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新婦女協進會 「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 意見書

新婦女協進會自八十年代中成立以來,一直堅持爭取政制民主化。期望透過建立更平等、開放的政制,及消除任何的特權與篩選,容讓每位公民,婦女、性/別小眾等邊緣群體,能實踐其基本政治權利,直接參與政治及影響政策的過程及決策,以反映其聲音與改善處境。

可惜的是,現今香港的行政長官及各級議會之選舉,仍是小圈子選舉。行政長官選舉,仍由工商金融佔多數的「四大界別」提名,及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產生,完全剝奪全港350萬選民的基本選舉權,包括提名、參選、投票權。而立法會一半議席由功能組別組成,令缺乏組織的婦女及巿民喪失政治代表權利。故此,本會就「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以下建議。

我們認為︰
站在人權的原則,每一位香港市民都應該享有普及而平等的公民權利,當中包括自由選擇政府和民意代表,以及直接參與政事;

站在法理的基礎,根據《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每一位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依法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站在人民的意願,多項民調顯示,六成以上民意是支持公民提名的。而大專學界公投,亦有八成五的學生支持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和公民提名權利。

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辦法:
n       提名程序:
任何參選人可循以下任何一個途徑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

(1) 公民直接提名,必不可少;

(2) 公民直接提名:只要得到1-2%合資格選民的聯署,即可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委員會只能擔當行政的角色,並沒有任何政治否決權;

(3) 提名委員會提名:提名委員會由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員組成,只要有超過8%的委員支持,便可提名一候選人。

n       投票制度:
選舉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進行,將設立兩輪投票機制,第一輪不設候選人數上限,最高票數的兩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投票。而第二輪投票中得票較多者即當選行政長官。

不可限制行政長官候選人任何背景,包括政黨及「愛國愛港」等背景。

2016年立法會普選辦法:
(1) 取消分組點票制度。
(2) 取消功能組別團體選舉。
(3) 五席超級區議員議席改為分區直選。
(4) 立法會70個議席全部由地區直選產生。



最後,我們必須強調上述建議僅限於2017年邁向普選的第一步。未來,不論是議席數目,還是「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方式等,皆應逐步檢討、修改及完善。此外,我們認為《基本法》不應該是箝制人權的憲法,故倘若《基本法》條文對於保障公民權利有不清楚之處,應盡快予以修改,以保障人民之天賦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