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

[意見書]新婦女協進會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提交意見書


政府以28元為最低時薪的最低工資條例自2011年5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已一年,不論是政府統計處、學術以至民間團體的數據均顯示,法定最低工資有效改善在職貧窮問題,其中新來港婦女是最受惠一群之一;而且失業率不增反減,領取綜援個案較最低工資生效前減少達6,500多宗,可見合理的工資水平令市民增加市民重投勞動市場意慾,正好符合政府希望藉最低工資減低市民續領綜援意欲的立法原意。
最低工資實施後,據統計處本年3 月份數字顯示,本港失業率跌至歷史性新低的3.4%,勞動人口升至376.7 萬,較上月新增的2.12 萬勞動人口,其中八成半為50 歲以上人士。此外,2011 年收入最低的一成全職僱員每月實質就業收入的按季變動百分率為1.7%、4.1%、6.3%和8.4%,可見勞工市場在職貧窮的情況得到紓緩。
根據社會服務署資料,2012年2月底領取綜援個案較2011年4月最低工資生效前減少達6500多宗,當中與就業相關的低收入綜援減少約2000宗,下跌14%,失業綜援亦下趺10%至26,294宗。最低工資為新來港婦女帶來正面的就業效應,大幅改善其勞動力市場狀況。「設立法定最低工資對香港弱勢社群勞動力市場狀況及生活質素的影響」[1]調查發現,新來港婦女時薪平均由29.8元增至34元,整體月入由3,212元增至4,621元。由於法定最低工資令投身職場回報高於綜援豁免計算入息上限的2,500元,可見合理的工資水平不單不會推高失業率,反而提升失業綜援人士工作意欲,及令更多基層人士投入勞動市場。

雖然最低工資普遍對基層有正面影響,部份僱主在實施最低工資時扣減一小時飯鐘錢及將休息日改為無薪,令部分基層員工工資不增反減、加上現時通脹高企,一年前最低工資水平的購買力已被抵銷;現時最低工資水平已低於綜援金水平($29.7),可見最低工資水平已不足以應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為了令最低工資保障更有效保障基層勞工,婦進有四點建議:
  1.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時的28元增至30元,以抗衡通脹及不應低於綜援
  2.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兩年一檢改為每年一檢
  3. 「一籃子指標」加入「基層家庭基本生活開支水平」及「綜援水平」,保障低收入人士可享有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4. 法定最低工資應包括一小時飯鐘錢及有薪休息日
建議詳情:
1.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時的28元增至30元,以抗衡通脹及不應低於綜援
政府希望藉法定最低工資的立法減低市民續領綜援意欲,而綜援已是社會的安全網,所以最低工資水平必須高於綜援金水平。現時綜援水平相當於時薪29.7元,最低工資的28元已低於作為社會安全網的綜援水平,不單會減低基層市民工作意慾,更未能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

近年通脤高企,有調查指出,政府於2010年11月提出28元這最低工資水平,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的本港通脹率高達7.35%,己抵銷超過7成的薪酬升幅。今天的最低工資水平最少要30元才可保持原來28元的購買力。[2]因此,婦進認為委員會應將盡快將最低工資水平由28元調升至30元,以保持最低工資的購買力。

2.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兩年一檢改為每年一檢
香港是外向型經濟,受國際及中國經濟影響,近年通脹高企,如最低工資水平未能適時調整,基層員工難以應付日常基本開支。除了上文已指出的本港的累積通脹率高達7.35%,以政府最新公佈的4月份綜合消費物價指數[3]為例,食物及交通已分別錄得9.3%及3.8%的升幅,這兩項開支正正是基層工人的必要開支,可見通脹的加幅已抵銷了去年最低工資的加薪。但根據現時兩年一檢的機制,最低工資最快也要待明年5月才有調整,基層工人的工資長期追不上通脹,實難以應付持續上升的日常開支。
婦進要求委員會每年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追上通脹的升幅,基層員工可應付日常基本開支。
3. 「一籃子指標」要加入「基層家庭基本生活開支水平」及「綜援水平」,以保障低收入人士可享有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最低工資條例影響全港市民,制訂最低工資水平的機制必須公開及公平,及可充分反映現況,才可獲包括僱員及僱主的香港市民接納。是次最低工資委員會就最低工資水平作諮詢,並就最低工資水平時所參考的『一籃子指標』加入新的指標,羅列出14項指標概要和36項更詳細的指標,以涵蓋整體經濟情況、勞工市場情況、競爭力及社會共融這四個範疇。
部份新增指標的確有助反映勞動市場及工人的工作現狀,例如新增「11.5工時」、「IV.2提升就業意慾」及「IV.3勞資關係」這三項指稱概要,入面包括「獲支薪的超時工作時數」、「領取失業綜援個案數目」、「勞資糾紛及申索個案數目」及「曾工作的失業人士的離職方式」等統計指標及資料,婦進對此表示歡迎。
但單單增加上述指標並不足以反映市民,特別是基層市民及並家庭的生活現況,婦進認為「一籃子指標」應參考國際做法,包括通脹、綜援水平,以及能否應付基本生活需要。

樂施會早前採用了「匱乏指數」架構的調查,雖然約七成低收入家庭表示,在最低工資實施後,入息有所增加;不過七成當中有約四成面對匱乏狀況,即因經濟問題而不能負擔三項或以上的基本生活項目。匱乏程度最為嚴重的項目為「定期檢查牙齒」、「放假時可以參與餘暇活動」及「有急病時,不用輪候街症,以及可向私家西醫求診」。按照調查,若受訪者因經濟問題而不能負擔3項或以上的基本生活條件,即平均匱乏值在3或以上,已能介定為匱乏。[4]
委員會應參考國際做法,「基層家庭基本生活的開支水平」及「匱乏指數」加成為指標,以保障低收入人士可享有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其中「匱乏指數」已在澳洲及包括英國、德國等25 個歐盟成員國家沿用多年,以量度當地的貧窮狀況,值得委員會借鏡。此外,國際勞工組織亦建議,應參考一名勞工及其家人要過基本生活的開支水平,作為訂立最低工資水平的基線參考,在此基礎上加上對僱主及整體經濟影響的考慮。[5]
現時委員會用作諮詢的「一籃子指標」只包括了通脹,而綜援水平,以及基層家庭基本生活的開支水平需要均不在指標之內,婦進強烈要求將「綜援水平」及「基層家庭基本生活開支水平」加入「一籃子指標」,令最低工資水平制訂反映香港現況。
此外,由於照顧家庭及子女的責任多落於女性身上,特別是新來港女性,令她們的處境更為不利。中大的調查指出,新來港婦女因要照顧家庭,多從事兼職或臨時工等零散工,加上不熟悉香港勞工法例,易受剝削,例如她們每周為同一僱主工作少於18小時,便不受僱傭條例保障。[6]而樂施會調查亦顯示,要照顧子女的低收入家庭,匱乏情況特別嚴重,家中有12歲或以下兒童的家庭,平均匱乏值達到4.32。[7]有見及此,婦進認為政府一方面應立法規定每周為同一僱主工作6小時以上,但18小時以下的僱員可按比例獲得僱傭條例有關假期及其他的保障,如每周工作6-8.9小時,可享1/3保障;另一方面應加強擔任零散工婦女對僱傭契約以及假自僱的認識,令她們已免受剝削。
4. 法定最低工資應包括一小時飯鐘錢及有薪休息日
上年開始實際最低工資時,社會曾就最低工資應否包括一小時的飯鐘錢及有薪休息日作廣泛討論,有部分公司於實施最低工資的同時,削減原有福利,將有薪飯鐘錢及休息日改為無薪。
有調查指出,大比例的基層員工於實施最低工資後遭剝奪有薪休息日,更有員工的薪金不加反減。樂施會的研究指出,接近一半(46.6%)低收入僱員遭剝奪有薪休息日,又有15.0%失去有薪膳食時間;超過一半受訪者表示,在計算損失了的有薪休息日和有薪膳食時間後,個人入息有所減少;分別有19.6%及27.4%受訪者的個人收入和其整體家庭收入因飯鐘錢及休息日被剝奪而有減無增。[8]
為了保障基層員工的基本權益,婦進認為最低工資因涵蓋一小時的飯鐘錢及有薪休息日,而公營機構及大學更應首先執行,以顯示政府保障工人權益的決心及作良好示範。 




[1] 研究由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及香港特區政府研究資助局所提供的第七次公共政策研究計劃資助,由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教授與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葉盛泉教授負責。
[2] 在實施法定工資前後:低收入僱員及其家庭狀調查,樂施會:http://www.oxfam.org.hk//filemgr/1818/fullreport_chiedited_approvedbypolicy21_10april2012.pdf
[4] 同註2。
[5]黃洪、葉盛泉,《設立法定最低工資對香港弱勢社群勞動力市場狀況及生活質素的影響》,中大社會工作學系:http://www.cpr.cuhk.edu.hk/tc/press_detail.php?id=1293
[6] 同上註。
[7] 同註2。
[8]在實施法定工資前後:低收入僱員及其家庭狀沌調查,樂施會:http://www.oxfam.org.hk//filemgr/1818/executivesummary_chiedited_approvedbypolicy21_10april20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