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聲明]強烈讉責警方濫用職權,切勿對和平示威者使用私刑

1015日清晨3時許,無線電視播出新聞報導,一名示威者雙手被綁上索帶,由六名警員帶走。警員將他抬起,帶到添馬公園一個暗角位,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整個過程歷時近四分鐘,警員最後帶走示威者。

片段所見,當時示威者已被捕,而且雙手已綁上索帶;TVB片段中亦未見他作出任何反抗,但警員仍將他抬去陰暗地方牶打腳踢,濫用私刑,令人髮指。

我們強烈讉責香港警方濫用職權,對和平示威者使用私刑;而對未被定罪市民私自執行刑法或已干犯刑事罪行;我們要求保安局撤查事件,亦希望警方公正執法,將濫用職權對和平示威者使用私刑的匪徒繩之以法。而我們亦希望立法會議員協助跟進,確保保安局及警方於此事上能公正執法。

我們重申,於公眾場合表示意見,以和平方式示威乃基本人權,不容任何人以任何暴力方式破壞及威脅市民行使這些權利。而香港政府亦已簽署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承諾保障市民行使這些權利時,人身安全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