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婦聯遺憾林煥光開壞先例
兼行會召集人破壞平機會獨立性
本聯席對林煥光身兼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的同時仍接納被委任為行政會議召集人表示遺憾及憤怒。
林煥光同時擔任平機會主席及行政會議召集人是開壞先例,根據199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有關國家人權機構的國際標準《巴黎原則》,平機會此等人權機構的主席的其中一個必備條件是「具公信力以及獨立於政府人士」。顯然林煥光身兼兩職是不能 「獨立於政府」,我們擔心這壞先例一開,往後平機會的職能會被嚴重削弱。
其實,平機會作為一個獨立法定機構其角色理應與政府互相制衡,對政府作出批評監察是理所當然,例如當年平機會主席胡紅玉曾就升中派位機制存在性別歧視而入稟控告教育署,迫使教育署改善升中制度,而林煥光作為現任平機會主席亦曾就政府派發6000元批評政府帶頭歧視新移民,及批評政府不處理少數族裔的教育問題,我們深信平機會可以敢作敢為正正是因為其獨立自主的身份。而行政會議一直實行集體負責制,要協助政府制訂及推行政策,林煥光身兼兩職是有明顯的利益衝突,令人質疑往後平機會工作是否保持獨立公正,繼續為捍衛人權與政府持相反意見,甚至與政府對簿公堂。
自特首梁振英宣佈特區第4屆政府行政會議召集人為林煥光後,公眾及民間團體一直質疑他身兼兩職引起角色及利益衝突問題。林煥光隨後接受傳媒訪問時曾表示會聽取與平機會合作團體的意見,本聯席中亦有成員團體(新婦女協進會)自得悉林獲委任為行政會議召集人後,已公開發表聲明,表明反對林身兼兩職的立場,可惜至今該成員團體接獲任何會見的邀請, 我們質疑林煥光聽取意見的誠意。
我們希望林煥光先生﹑特區政府及各界以平機會一向能為市民申張平等公義所持的獨立性為重,捍衛平機會作為人權機構應達之國際標準,勿斷送了平機會的信譽與前途。我們在此重申要求林煥光立即辭去平等機會主席或行政會議召集人其中一職。
2012年7月10日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成員團體︰ F-UNION、青鳥、香港女障協進會、香港婦女中心協會、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新婦女協進會、香港婦女勞工協會、香港職工會聯盟婦女事務委員會、群福婦女權益會、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同根社
其他聯署團體: 女同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