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新聞稿) 1995年,聯合國於北京召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期間參與各國制定了促進性別平等的《北京宣言暨行動綱要》,就十二個重要領域定下行動綱領,包括1.貧窮、2.教育、3.健康、4.暴力5.武裝衝突6.經濟結構及政策、7.權力及決策、8.婦女地位、9.人權、10.傳媒、11. 環境保護、12.女童權利等,促進表明國際社會致力促進兩性平等和提高婦女地位的決心。但事隔二十年,新婦女協進會認為,在十二個領域中政府大部份表現皆為不合格,部份政策更有倒退現象。
綱領核心為性別主流化 特首稱全力推動恐淪為空談
北京行動綱領以性別主流化為推動政策改革之核心手段,港
府於2000年設立婦女事務委員會,本來其中一項重要工
作是推動性別主流化 (Gender Mainstreaming);於2002年已製作性別
主流化清單,但每每只是紙上談兵,十多年來竟然只有50
多個部門或政策有採用,在推動性別主流化15年後,行政
長官才在施政報告中表示,於 2015-16年度,要求所有政策局及部門,在製定主要
政府政策及措施時須參考「清單」及應用性別主流化,但卻
沒有說明如何推行及落實。
其實在這方面,最重要是政府未有利用清單作性別政策成效
審核(Gender Impact Assessment),市民根本無從知道政府聲稱已進
行性別主流化的政策局或部門的成效如何,而一直以來政府
亦未有就公務員接受性別觀點訓練後的工作表現作為評核升
遷的參考。另外,本會與其他婦女團體一直要求政府撥備更
多資源,使婦女事務委員會可升格至直核於政務司,設有獨
立編制,加強性別主流化推行,但政府充耳不聞。凡此種種
相映現任特首在施政報告誇下海口,要所有政策局及部門推
動性別主流化,恐怕也是淪為空談。
婦進批評,政府二十年來推動性別平等不力。雖然成立平機
會推動平權,但奈何政府制訂和實行政策仍欠性別觀點,往
往未能締造供兩性都有平等機會發展的環境,婦委會亦沒有
實質權力,未能有效推動及監察政府落實性別平等工作。婦
進同時希望政府,以《北京宣言暨行動綱要》自我檢視表現
時,切勿只為和國際社會交差而歌功頌德,掩蓋現時政府政
策欠性別觀點,以及各種性別不平等問題;而是應該勇於面
對,如實反映,方能進一步有效改善性別不平等的情況。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實踐《北京宣言暨行動綱要》民間成績
表
1.貧窮︰
成績︰F
貧窮女性化是我們一直關注的議題;廿年來香港貧富懸殊現
象嚴重,基層市民尤其低學歷、低技術的中年婦女在就業市
場上的求職機會更加少。加上僱主不願意彈性處理雙職主婦
的工作時間,主婦的就業機會自然低,改善經濟狀況無望。
另外現時的就業模式趨"雜散化 ",由政府帶頭僱主採用各種迴避勞工保障的就業模式,如
兼職、外判、臨時工、散工等,使婦女就業處境進一步惡化
。勞動婦女在經濟上的不利位置和缺乏保障,同時托兒服務
名稱不足,時間亦太短,未能配合在職婦女需要;而職場性
騷擾問題嚴重,直接將基層婦女的社會地位更為降低,婦女
脫貧障礙重重。
據統計處2004年的資料,老年女性(85歲以上)的存
活率比男性為高,換句話說,年老婦女是既沒有2000年
推出強積金,未有包括無酬家庭照顧者 (大多數為婦女) 以及本地或外籍家務工,這些婦女退休生活仍欠保障退休保
障,又沒有工作能力,有配偶也可能已早一步離世,所以年
老婦女很大機會會處於貧窮之中。
另外,社會對有需要申領綜援的單親家庭﹑身心殘障﹑年長
﹑失業人事均帶有嚴重負面標籤,有綜援養難人說法,使需
要協助的人受盡歧視,政府卻沒有盡力消除歧視。。
2.教育︰
成績︰F
雖然兩性於入學條件漸趨平等,由9年增長至12年義務及
資助教育亦能提升婦女教育程度,政府亦於2002年敗訴
平機會後,採用合併升中派位模式改善性別不平等的現象。
可是教育局即使輸了官司,但仍未見其重視平權政策,以防
治性騷擾政策為例,雖然平機會聯同民間團體推動教育環境
落實防治性騷擾政策及措施,但教育局未有積極配合,大專
院校方面仍未發展成熟,中小學方面更是反應冷淡。
平權政策還有種族面向,香港的少數族裔再三向政府提出需
要協助加強少數族裔學生的中文教育,使其能在進升專上教
育方面有所改善。本會認為這一點在少數族裔兩性平權上非
常重要。少數族裔很多屬於基層家庭,少女如果完成初中或
高畢業,因為中文水平不夠好,未能繼續升學,而傳統思想
影響,工作亦有很多限制,很多家庭便會為其安排婚姻,剝
削了少女發展機會,可是港府至現時在這方面的表現仍然使
失望。
另外現時本地教育政策較缺乏性別視野,未有積極就男﹑女
生在校園中不同的學習經歷,及因此造成的影響等方面作出
評估﹑分析和訂定相應政策;亦沒有主動檢視及處理教育系
統﹑課程﹑教材﹑學校行政和環境對兩性造成的不同影響,
以及存在一而再重覆﹑強化的性別定型和歧視。同時政府亦
沒有指引正規教育機構提供實用的安全性行為教育,以致未
能減少性病/愛滋病傳染。
近年一些團體在正規教育倡議反色情﹑排斥多元性傾向,認
為是「不正當」及「不道德」,這種判斷方法是過份把觀點
簡單化,並使香港出現濃烈的反性和單憑禁制而不讓市民尤
其是青少年對性能有所思考的反智氣氛。這樣對女性情慾自
主亦會成為禁忌,做成很多對女性的及其它少數聲音的禁制
。
3.健康︰
成績︰F
本港只有三間婦女專門醫療服務,不足以照顧全港婦女的健
康需要。不少統計指出,香港的女性平均壽命為83-84
歲,比男性多達十年,而女性長者人口佔多數,政府應在婦
女健康預防上多下功夫。現時婦女健康中心的設備不完善,
只有健康檢查服務,包括血壓、乳房、與盤腔檢查、小便化
驗及子宮頸細胞檢驗等。如有需要,才提供乳房X光檢查及
血液檢驗的服務。婦女健康中心的收費昂貴,對於一些低收
入或綜援婦女來說,婦檢便成為一種奢侈品。
香港的醫療收費制度的轉變﹝急症室收費﹑藥物收費﹑藥物
名冊﹞對不少低收入的婦女構成經濟壓力。只有領取綜援人
士才有醫療收費的豁免制度,對於一些沒有領取綜援的低收
婦女來說,『用者自付』令她們面對更沉重的經濟負擔。
政府長期忽略大部份的病人或老人的家庭照顧者均為婦女,
這做法除了沒有對照顧者提供完善的支援配套外,亦強化了
女性作為照顧者的角色。同時,據統計,現時患有抑鬱症的
人士,大部份為婦女,地區上又缺乏防止精神病服務,婦女
既要負責育幼護老,自己的身心健康亦未能得到保障。
另外,醫療服務提供者及前線醫護人員缺乏性別角度及敏感
度,未能提供『人性化』及尊重女性權利的醫療服務。例如
:被虐婦女或性暴力受害人在接受醫療服務的過程的私隱權
、接受被尊重的醫療服務是重要的一環。還有,少數族裔的
婦女,因著語言及傳統文化,都必須要依賴有調整的安排,
才可享用公共醫療服務。現時香港的醫療架構及有關婦女健
康政策的制定也沒有加入婦女的意見,基層婦女無從表達她
們對服務的需求及意見。
4.暴力︰
成績︰F
家庭暴力在2008及2009年雖兩度修例擴大保障範圍
,但警方對家庭暴力的意識偏低,即使受害人報案亦只作家
庭糾紛而未有嚴正處理,導致嚴重慘劇。家暴案例在90年
代一直上升,由1998年的1,009宗上升至2007
年的6,404宗,而當中虐妻的數字, 在1998至2001年間佔9成,而近年則佔8成。20
04年天水圍天恆村金淑英與兩女被丈夫殺死的慘劇震動了
整個社會。事件使家暴政策得到社會各界關注,批評家暴政
策傾向重視維護家庭完整多於保障婦女的人身安全,未能及
時採取行動,防止悲劇發生。另外據受害者反映,前線社工
及警察因為缺乏培訓,對受虐婦女的處境並未掌握,所以不
但未能給予適當的幫助,有時甚至使受害者的處境更為難堪
。
被虐婦女在求助過程中遇到種種困難,主要是法例及政策未
有對婦女提供適切的保障。在修改《家庭暴力條例》,過程
中又出現了納入同性同居關係為保障範疇的爭議,一度排擠
同志的平等權利,可見社會的平權意識依然薄弱。
另一方面,性暴力罪行包括了強姦﹑非禮﹑性騷擾及偷窺等
罪行,在過去幾年都有上升,根據關注性暴力協會的數字,
由2001年314宗上升至2003年425宗。但其實
性暴力方面的報案率一直偏低,這並不代表事態不嚴重,更
重要是因為受害者對投案及求助有極大的疑慮,其中最大疑
慮是來自社會對性暴力的錯誤觀念,因為大部份人都傾向將
責任歸咎於受害人身上;又或者認為受害人過於敏感,也會
使受害人遇到性暴力罪也不敢討回公道。這種種錯誤觀念及
看法會影響提供協助的人,如警察﹑社工﹑醫護人員﹑律師
及負責性別平等政策的公司管理人員,他們對性罪行沒有足
夠的認識,受害人得到協助有限,也減低受害人投案的意願
。 而這也這與破案率偏低有關,2013年,警方就非禮案的
破案率不足7成;;近年更屢見警務人員濫用職權非禮甚至
強姦女性市民。
另外,因為社會對性工作者充滿歧視,當性工作者遭遇性暴
力時,性工者都沒法投案,一切彷彿是她們咎由自取的。過
去廿年不少因為警方忽略了受害性工作者的同行及關注團體
的投案,發生了女性性工作者被謀殺事件,反映了當政府架
構,特別是立法﹑司法及執法機關未能泯除偏見,牽頭作出
了歧視行為及措施,最終所產生的後果是可以致命的。
5. 經濟結構及政策︰
成績︰F
直至2013年人口政策諮詢文件,政府謂全港有52.5
萬全職家庭主婦,呼籲開發潛在資源,釋放婦女勞動力,這
種「忽然」重視,並非出自誠意尊重,針對女性而制定相關
的經濟及勞工政策,而只是一再視女性為後備勞動軍。根據
數字已婚婦女的就業率於近數年的變動不大,分別為200
6是49.3%、2008年是49.7%、2012年是
49.6%,維持在一半以下,其就業有欠積極的原因都是
與現時香港欠缺有性別觀點的經濟及勞工政策有關。
首先有關確認無酬勞動,20年來,不少國家已通過進行全
職家庭主婦在時間運用方面的調查報告,來量度無酬勞動在
國民生產總值的價值,以確認無酬勞動對社會的貢獻。雖然
婦委會曾在2004年發表了過類似的婦女時間運用調查報
告,遺憾的是婦委會未能就此報告的結果再作進一步的經濟
政策建議。政府及社會均沒有確認家庭主婦在社會資源再生
產及社區發展的價值,培育下一代﹑照顧老弱就是維持是個
別婦女的無酬責任。
另外,香港政府現時雖然設立了託兒服務、社區保姆等計劃
,可是社區保姆為「義工」性質,既不獲確認勞動價值,亦
未能滿足就業需求。女性就業問題,歸根究底乃政府福利及
配套政策僵化,提供的支援不足問題。所謂有意釋放女性勞
動力,政府必須向女性就業者提供現金援助,紓減兒童照顧
方面的開支﹑設立多元化的兒童照顧服務,對應每個家庭的
不同需要﹑促進現有的家庭友善政策,如提供更多稅務寬減
、落實標準工時讓就業人士能有更多時間兼顧家庭及工作等
,從而起帶頭作用,令社會氛圍更接受家庭友善政策。
全港外傭的數目達23.3萬人,她們主要來自東南亞國家
,絕大部份是年青女性,來香港做家庭傭工主要因為家鄉就
業困難,又或因為工資太低不足以糊口,所以外傭中不乏大
學畢業生或受過專業訓練的護士或教師。她們漂洋過海到香
港,負起照顧老幼及家務工作,對香港的繁榮有極大貢獻。
可是香港政府專找外傭開刀,自1999年以共渡時艱為藉
口,將外傭標準工資下調了一次。至2003年10月在宣
報徵收外傭稅的同時,同時宣佈將外傭標準工資再相應下調
至港幣3270元。在外傭身上尅扣工資,形同「打劫」。
在2006及2014年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
公約》委員會在審議香港報告均指出,對來到香港工作的外
傭所面對種族及就業方面的歧視甚其關注,提及「無合約兩
星期逗留限制」﹑「強制留宿」及仲介公司濫收費用等問題
非常關注,可惜政府完全沒有任何改善承擔。
現時的勞工保障及強積金都是以工作及入息作計算單位,不
能為終日勞動的家務勞動者提供即時及退休保障,完全漠視
這一群默默為社會工作的婦女。
雖然有團體倡議性別預算,但政府仍未有考慮推行;遲遲未
有制定最高工時,對需要肩負家庭照顧者角色 (多為婦女) 的打工仔保障不足,變相剝削上述人士工作選擇權。
6.權力及決策︰
成績︰F
梁振英於施政報告指出,將委任女性加入政府諮詢及法定組
織的比例提高至35%,但為何男女比例未建基於人口數據
呢?另一方面,決策官員的男女比例嚴重失衡;本屆15位
司局長中只有1位女性;行政會議14位非官守成員,只有
5位女性; 立法會70位議員中,只有11位女性;政府亦完全無視鄉
議局欠缺女性參與的問題。
本會曾多次批評立法會功能組別對婦女是一種不公平的制度
,因為現行的功能組別以行業模式分類,不單使家庭主婦完
全沒有機會參與,各行業分類又以男性為大多數的行業為主
,因此出現了某些(大多是男性的)特權人士有兩張或以上
選票的不公平情況,造成對婦女的歧視,違背聯合國《消除
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7.婦女地位︰
成績︰F
政府在2001年為了落實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
視公約》﹝公約﹞,設立了「婦女事務委員會」﹝婦委會﹞
,視之為統籌婦女事務的中央機制。可惜香港政府在施政理
念上沒有正視婦女的權利,現時的政策及服務都只是從需要
角度出發,不是從婦女人權角度出發,婦委會雖然經過15
年來的運作,可惜仍然缺乏獨立性,無實際權力及資源,加
上大部分被委任的委員沒有婦女事務往績及視野,整個婦委
會與公約及《北京行動綱領》所訂的婦女事務中央機制準則
有相當距離。
因此,民間社會特別是婦女團體,一直有聲音要求政府提升
婦委會在中央政府內的實際權責,可惜政府充耳不聞,更甚
者,政府在2007年10月宣佈成立家庭議會,並將婦委
會沒納其中,本會聯同多個婦女團體強烈反對此事,政府才
保留帑委會。
香港定期必須向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委
員會交代政府在推動性別觀點主流化﹑改善結構性兩性不平
等工作﹑婦女在職場上受到的歧視及貧窮婦女化﹑暴力問題
。可是港府每每只是濫竽充數,沒有實質交代成效。
8.人權︰
成績︰F
要爭取性別平等,訂立法例來壓止歧視以增加平等機會是其
中一項非常重要的積極政策。香港現時只有四條反歧視法例
;分別是《性別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殘
疾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對婦女要面對的其他歧
視,例如年齡及性傾向歧視,政府都沒有積極回應。現時《
性別歧視條例》內仍然有不合理豁免,例如,豁免「丁屋政
策」及教會受條例規管,削弱條例的效用;《家庭崗位歧視
條例》內容亦十分退縮及保守,只保障有血緣或姻親關係的
家庭責任,漠視社會上存在著不同形式的家庭模式; 《種族歧視條例》中,政府草擬的法案對簡接歧視及種族的
定義都顯得非常狹隘。
在執行歧視條例方面,「平等機會委員會」是推廣性別平等
的一個重要機構。平機會是執行四條反歧視法例的法定機構
,雖則它應是一個獨立機構,可是平機會一直被批評公眾問
責性低及委員代表性不足,主要是由於平機會的主席及委員
都是經政府委任,因此,政府可循委任而控制平機會的方向
及運作,而公眾全沒有任何機制可罷免不稱職的主席或委員
。
在表達自由方面,去年雨傘運動中,有市民表達意見時遭受
性暴力,警方則「歎慢版」緝兇;更有執法人員公然恐嚇市
民,會對其作出性暴力,以及採用打胸推胸等手段,變相剝
奪女性表達的權利和自由市民表達意見時遭受性暴力,另一
方面,近日印尼外傭Ewriana 事位件反映,本港對外傭基本權利保障亦不足。
9.傳媒︰
成績︰E
政府宣傳亦屢有出現性別定型現象,如駕駛者吸煙者多為男
性,做家務者多為女性等。猶幸的是本港公營電台 - 香港電台致力於倡議性別平等以及打破性別定型製作了不少
節目,亦宣傳上亦加入性別及少數族裔平等的角度。
10.環境保護︰
成績︰U
政府政策一向「重發展,輕環保/
保育」,往往反生態保育/
環保而行,更遑論為社區內生活的婦女及長者提供中短途的環
保交通方案,如單車徑等 – 實在難以作評估。